2.2億金流曝光 不起訴恐失效 天空塔案再起波瀾
台北地檢署上週處分不起訴的「台北天空塔」掏空案,案情恐有重大發展!內部吹哨人已向檢方提供新事證,揭發被告碩河公司前董事長馬廷海和副董事長邱冠勳之間,竟有超過折合新台幣約2.2億元金流的內幕,恐成為翻轉不起訴處分的重大變數。
圖說:吹哨者提供14頁馬廷海與邱冠勳資金往來明細,金額高達美金742萬元。圖/吹哨者提供
北檢上週以犯罪嫌疑不足將邱處分不起訴,僅對從未到案、疑逃亡海外的馬發布通緝,全案似乎將由馬廷海一人扛責。但馬廷海公司的前員工看不下去,扮演吹哨者爆料,向檢方曝光案發期間馬廷海、邱冠勳之間的資金往來,究竟是馬廷海不堪獨自扛責,或另有內幕隱情,尚待檢調釐清。
吹哨者爆料資料指出,馬廷海實質掌控的New Charm新朗公司及Chance Boom公司於案發期間,竟有共計高達約742萬美元流入邱冠勳及其個人持有的Lion Best公司帳戶。
根據吹哨者提供的帳證資料指出,馬廷海的New Charm公司在2021年至2023年間,透過王道銀行香港分行及東亞銀行帳戶,分次將總計約220萬美元匯入邱冠勳於元大銀行香港分行的個人帳戶。馬廷海的Chance Boom公司也於2022年至2023年間,透過王道銀行香港分行,將總計91萬美元匯入邱冠勳於元大銀行香港分行的個人帳戶。短短2年間,馬廷海透過公司匯入邱冠勳個人帳戶共約311萬美元。
圖說:天空塔掏空案延燒!馬廷海公司前員工揭碩河前高層馬廷海、邱冠勳在台北天空塔掏空案時,兩人間有高達台幣2.2億元的金流。圖/取自台北天空塔臉書
另外,馬廷海的New Charm公司在2022年間,也分次將總計431萬美元匯入邱冠勳的Lion Best公司帳戶。
這批金流發生的時間,馬廷海及邱冠勳分別擔任碩河或Lion Best公司及境外控股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等要職;碩河公司現任董事長等告發人認為,流入邱冠勳個人帳戶的311萬美元等金流,均陳報檢方請求調查,但不起訴處分書中隻字未提,認為檢調有深入查明的必要。
吹哨者更揭露,Lion Best公司為認購第二次特別股發行所需資金而發行的B檔債券,依認購人上市公司富相於2021年5月7日公告,其擔保品包括碩河公司持有的台北天空塔土地、建物之受益權,若檢方認定第二次特別股的擔保品未包括此受益權,即使邱冠勳無涉犯背信,但恐涉犯詐欺罪嫌,此部分理由明顯矛盾。
吹哨者也說,本案已有Lion Best投資人提出刑事告訴,質疑富相公司當時公告是否涉及不實。Lion Best發行之B檔債券共1億5千萬美元之投資人(包括富相等)是否因此受到重大損害,並衍生詐欺或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其他刑事追訴或民事賠償?檢方在不起訴處分書中,均未詳細交代。
碩河公司主導開發新台幣200億元的台北天空塔投資案,原預計2024年底完工,有望成為僅次於台北101的新地標,邱冠勳和馬廷海卻被控以節稅等名義,設立August Gold、Green Heaven與Luxe Opus等境外控股公司,另成立Lion Best公司,將台北塔資產質押借款,並涉嫌挪用掏空逾新台幣10億元,更因無法償還借款,讓股權落入中國券商手裡。
但檢方採信邱冠勲說法,認定Green Heaven第二次特別股認購款中,有663萬多美元借給馬廷海的New Charm公司,其中21萬多美元匯入邱冠勲名下,是馬廷海償還給邱冠勲家族向New Charm購屋的解約款,邱冠勲應不知其來源;另第二次發行特別股,碩河公司未將天空塔之土地、建物之信託利益受益權設定給Lion Best公司做為擔保品,碩河未受損害,不構成證交法背信罪。
不過,全案在吹哨者陳報相關新金流與事證,並明確指出檢方不起訴處分書中諸多矛盾後,已為原先的不起訴處分理由投下震撼彈,未來檢方將進一步調查,以釐清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