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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放寬原民租金補貼條件 自宅距離租屋地20公里即可申請

桃園放寬原民租金補貼條件。圖:都發局提供

桃園市政府重視原民居住議題,住宅發展處公布放寬「115年度原民租金補貼條件」,從原規定自宅與租屋地距離需30公里才得補助的條件,放寬為距離租屋地20公里以上者即符合資格。受理申請的期程為114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115年1月開始補助。

住宅處說明,依照內政部規定,原住民族人在原鄉持有自宅,就無法申請內政部的租金補貼,但桃園市政府發現原住民族人雖在原鄉擁有自宅,但不少人在都會區工作,都有租屋需求,例如族人在復興區高義有一間房子,但工作在桃園藝文特區,單程距離就已經60多公里且為山路,因此市府自111年起自籌經費開辦原住民族租金補貼。

經幾年執行下來,住宅處檢討原規定自宅距離租屋地30公里過於嚴苛,今114年市府修訂原民租金補貼規定,放寬為自宅距離租屋地20公里以上者,設籍桃園市的原住民市民都可提出申請,希望能有效紓解族人在外租屋的房租壓力,初步預估可以增加4成的受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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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修訂原民租金補貼規定,放寬為自宅距離租屋地20公里以上者,設籍桃園市的原住民市民都可提出申請。圖:都發局提供

有關原住民租金補貼,民眾須備妥相關申請文件:申請書、申請人及其配偶之戶口名簿影本、申請人的郵局存摺封面影本、租約、申請日前一個月內之全戶113年度年所得(和財產證明)等文件。住宅處也同時提醒申請人或家庭成員不得重複接受2種以上住宅資源補助,詳細申請規定可上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官方網站查詢或電洽住宅發展處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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