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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男騎媽媽機車逆向撞人還亮電擊棒威脅!肇事逃逸、恐嚇被害人下場曝光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莫沛宇/新北報導】新北市中和區1名41歲郭姓男子騎機車逆向超車,撞上準備左轉的騎士後,不但沒有依規定處理事故,竟還拿出電擊棒威脅、辱罵對方,隨後逕自逃離現場。警方事後依規定受理,雖然郭男未到案說明,但全案仍依過失傷害、肇事逃逸、妨害自由等罪嫌函送偵辦。新北地方法院最終判決郭男因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30天,肇事逃逸罪則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
北市中和區1名41歲郭姓男子騎機車逆向超車,撞上準備左轉的騎士。
這起案件發生在113年10月12日晚間10時許,地點位於新北市中和區自立路一帶。當時23歲的諶姓騎士正準備左轉,卻遭後方41歲郭姓男子跨越車道逆向撞上,導致雙方騎士人車倒地,皆有手腳擦挫傷。
不過郭男肇事後看到被害人準備報警,竟從車廂中拿出電擊棒作勢攻擊,並將被害人攔停在路中間大聲辱罵,威脅對方。隨後,郭男沒等到警方到場,就加速騎乘母親的機車逃離現場。
轄區警方獲報到場時,郭男已逃之夭夭。
中和警分局依規定受理諶男的報案後,隨即製發書函通知郭男到案說明,但郭男始終未現身。警方最終仍將全案依過失傷害、肇事逃逸、妨害自由等罪嫌,函請新北地檢署偵辦。
檢警調查發現,郭男不僅違規釀禍,更持電擊棒恐嚇被害人,行徑惡劣。法院最終審理,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郭男拘役30天,肇事逃逸罪則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郭男已為其違法行為付出代價,入監服刑。警方呼籲,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報警處理,切勿以暴力脅迫他人或逕自逃逸,以免觸犯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