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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小客車不當變換車道插隊撞兩車! 國道警方開罰

白色目小客車不當變換車道,擦撞右側計程車及前方自小客車。翻攝畫面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高雄報導】昨(12)日是雙十連假收假日,傍晚各地都出現車潮,國道10號鼎金路段發生自小客車疑因前方堵車不當變換車道,擦撞兩車事故!17時14分許,27歲鄭姓 駕自小客車行經國道10號西向2.5公里鼎金系統路段,因變換車道不當擦撞行駛輔助車道、60歲姚姓男子駕駛之計程車,再復擦撞前方行駛外側車道60歲尤姓男子駕駛之自小客車。

 

肇事自小客車。翻攝畫面

 

現場於17時17分排除,全線恢復通車,後續由國道警察第五大隊田寮分隊依規定處理,各造當事人均無飲酒。國道警察第五大隊表示,「變換車道不當」為高速公路事故常見的肇事因素,違反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4款之規定開罰,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提醒用路人開車變換車道時除使用方向燈提醒鄰車外,並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與間隔,以避免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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