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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北辰議員關切桃竹苗大矽谷進度 籲中央地方協作 並提三大建議促行政落實

[台灣新聞雲報]記者王俊欽/桃園報導

經發局:
壹、桃竹苗大矽谷計劃推動遲緩案:
桃園市質疑中央「桃竹苗大矽谷計畫進展緩慢」;國發會則以五點聲明回應,說明已有協調機制、部分法定程序尚未完成、需要地方配合補件,究竟是中央在「推諉」還是地方「不努力」,其實用純粹的二分法有失公允,大規模的計劃通常有「責任重疊」、「程序障礙」、「資源不對等」等複雜因素交織。
綜合上述觀察,本席看法如下:
ㄧ、市府有努力但也有明顯阻力:
地方要在法定程序、土地使用變更、地方稽核/環評、公聽會、拆遷補償、地方配套等各種具體行政與溝通工作上「落實」,這些是最耗時也最易卡關,在這些程序上拖慢,確實會延誤整體進度。
二、中央在協調與協助上無法卸責:
中央聲明有協調機制、也有部分進展,但地方反映協調不通、實體會議少、或中央資源不夠、補助機制設計不合理,那中央也應反省是否落實「下基層、尊重地方需求」。僅以「法定程序未完成」回覆,當然被視為「推諉」。
三、責任根本在制度設計與互信機制:
本案並非是某次專案會議,而是中央與地方在重大區域計畫中的角色界定、資源分配、風險承擔與協調機制是否平衡與順暢,若前述制度沒調整好,就容易產生「中央說你地方沒做好」與「地方說你中央不動」的對立。
本席建議如下:
一、請副市長向政院(國發會 )提議:
1.明確成立「區域推動專責小組」,公告成員(含經濟部、內政部、國土、環保等)與每月審件時程表,並定期公布「本月已處理/需補正/等待回覆」三欄狀態,將「有沒有協調」強制促成可查的事實。
2.對地方提出的「優先子案」擬定 90 / 180 天處理承諾(含跨部會意見整合),若超時要中央公開說明。
3.設立小額經費或技術支援(例如:替地方負擔一定比例的環評或規劃前期費用)以降低地方前期負擔,並以 KPI 綁定地方回覆時限。
二、市政府作業方面:
1.針對候選地明確列出「已完成 / 辦理中 / 未開始」的法定程序清單(例如:地主座談、意願調查、環評、都市計畫草案送審),並公開時間表與責任單位。
2.成立桃竹苗聯合專案辦公室(跨局處),縮短內部協調時間,並指定單一窗口回報中央。
3.對高爭議地(農地、農村保育區)先行做更完整的利益與替代方案評估(例如優先盤整既有閒置工業用地或褐地),以降低民間反彈。

貳、新永和市場設計不良經常積水案:
新永和市場,自進駐之後,經常發生淹水的事情,本席也辦過幾次會勘,主要是因為管線太小及隱蔽於地下,不易疏通,本席建議如下:
請改善市場4號門至9號門之隱藏排水渠道,經評估約需1670萬元,包含設計監造等間接費用,本席提案於115年及116年逐年編列預算,改善區域鋪位排水溝改善工程。

參、爭取輝達落腳桃園案:(書面回覆本席)
貴局是否與輝達(NVIDIA)有實際接觸或會談?是否已有正式提案、簡報、招商資料遞交給輝達?若有,會談內容為何?進展到什麼階段?請以書面資料回覆本席。

地稅局:
調整包租代管房屋稅:
北市將包租代管房屋稅率下修至1%,桃園是否考慮比照修法跟進?
本席提案理由:
1.強化宣導誘因:
目前桃園雖已有自治條例,將包租代管或公益出租人之房屋稅率降為1.2%,並減徵地價稅,但仍比北市的1%略高,對於房東來說,雖然差距僅0.2個百分點,但在稅制觀感、誘因效果與宣傳力道上,差距卻可能倍增。
2.桃園空屋數逐年上升:
桃園包租代管戶數約為北市的六成,但空屋數卻逐年上升,多數房東擔心租金管制、稅務揭露,寧可空著不租,現行稅率優惠1.2%,在實務上未形成足夠吸引力,且部分稅務通報作業仍需手動申請,與鄰近雙北相比,本市租屋政策正被邊緣化。
本席建議:
1.比照台北市,將包租代管與公益出租人房屋稅率統一下修至 1%,並擴大自動適用範圍:由都發局與稅務局整合資料,主動核定稅率,減少房東申請程序。
2.同步檢討地價稅減徵幅度,比照北市,針對合法出租戶提高減徵比例至90%。
3.強化宣導效益:將「包租代管=穩定租金+低稅負」明確行銷,改善房東對政府干預的疑慮。
4.追蹤誘因成效:要求每半年公布包租代管戶數變化,作為稅率政策評估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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