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新聞
嘉義鄉公所爆貪污案 檢調搜索20處 2人聲押禁見
墨新聞|記者宋其佳/嘉義報導
嘉義地檢署檢察官邱亦麟偵辦某鄉公所公務員涉嫌貪污案,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成立專案小組偵辦,並於10月22日持嘉義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被告吳○○等9人之住處及辦公處所等共20處地點執行搜索,同時傳喚被告及相關證人到案說明。
檢調調查指出,廉政署南調組接獲情資後報請嘉義地檢署指揮偵辦,經縝密蒐證發現,被告吳○○等人疑於111年間藉由鄉公所發包多項工程時,涉嫌洩漏底價與相關資訊給特定廠商,並收受不法金錢利益,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圖利與收賄等罪。
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定被告吳○○、張○○等2人涉案情節重大,且有羈押原因與必要,遂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被告則諭令以5萬至1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嘉義地檢署強調,將持續秉持「有案必查、有據必辦」原則,嚴懲公務員貪瀆不法,確保政治清明,維護國家及民眾財產權益,期以遏止貪腐行為,建立廉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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