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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命! 酒駕逆向行駛國道釀3車受損2傷

【記者爆料網 周庭慶/台中報導】國道3號昨(23)日晚間發生逆向行車肇事車禍,釀成車受損兩人受傷送醫,警方調查發現逆向行駛的陳姓男子竟是酒駕,涉酒後駕車及逆向行駛國道均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國道3號沙鹿路段發生酒駕逆向肇事車禍。翻攝畫面

國道警察第七大隊調查,昨晚9時許,陳姓男子(39歲)駕駛小客車由北往南逆向行駛於國道三號北向174公里(沙鹿路段)中線車道,與順向行駛中線車道之田姓男子(39歲)小客車發生碰撞,撞擊後零件彈到林姓男子(30歲)駕駛之小客車致車損。此事件短暫佔用內側及外側車道進行拖吊及清掃,因處離峰時間未影響車流,現場於22時50分排除。共造成田男及其乘客2人輕傷送醫。

拖吊車到場處理。翻攝畫面

國道警察第七大隊呼籲: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若飲酒後需駕車應選擇代駕服務或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同時,警方也會加強路檢,對酒後駕車者依法處罰,提醒駕駛人切勿以身試法;另請用路人注意高速公路相關指示及禁制標誌,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6款,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迴車、倒車、逆向行駛,可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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