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伊恩 / 綜合報導
台北市有一名李姓男子在2020年1月參加生日聚會時,在與友人喝酒唱療的過程中,突然被旁邊一位陌生男子持辣椒槍朝著臉部近距離射擊,李姓男子當場臉部受到重創,眼球更是直接落地,緊急送醫搶救後仍然照成永久性失明,而肇事者卻否認自己犯案事實,甚至多次開庭不到被法院通緝,之後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肇事者雖手段殘忍,但沒有故意殺人意圖,最終以重傷害罪判刑8年,不過當事受害者李男早在去年就因傷後憂鬱輕生而亡。
根據調查當時的李男正參加高中同學舉辦的生日派對,經過一陣子的狂歡後大家醉成一團倒在地上,此時已經凌晨3點,李男就坐在一旁的座位上滑手機休息,沒想到此時才趕來參加派對的肇事者一言不發的走到李男面前,拿出辣椒槍朝著臉部射擊,李男當場傻眼質問對方在幹嘛,而肇事者變本加厲再度射擊,此時的李男已經滿臉鮮血,眼球甚至從眼眶裡掉了出來,旁邊的友人當場嚇傻趕快叫救護車。
李男抵達醫院緊急搶救後,醫生研判李男的傷口應該是被填充辣椒水的漆蛋近距離擊中,雖然醫生立馬動刀手術把李男的眼球歸復原位,但李男之後還是因為眼球萎縮,被迫摘除導致永久性失明,事後李男提告表示與對方無冤無仇,不懂對方為何要傷他,而肇事者到案卻全盤否認,反駁李男所說之事實。
地方法院最終根據醫院報告、報案電話錄音,認定肇事者手段殘忍但應該沒有故意殺人意圖,以重傷害罪起訴判處8年有期徒刑,可惜李男早就因為眼睛失明,無法繼續從事髮型師行業,更因失明罹患重度憂鬱症,再加上肇事者從頭到尾否認犯行,態度惡劣不認錯道歉,又屢次開庭不到惡意拖延,憤而輕生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