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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對於受虐童返家準備及訪視輔導不周  監委調查要求檢討改善

【記者爆料網 許家棟/台北報導】台南市1名2歲多男童疑遭生父施虐,112年10月送醫不治。因男童111年4月經台南市政府安置,112年7月間返家,事隔3個月即發生不幸憾事,凸顯台南市政府對返家準備與評估不夠周延,監察院審查通過調查報告,請台南市政府確實檢討改進。

監委林國明調查發現,111年4月15日男童因腿部骨折送醫,經評估後高度懷疑為虐待,台南市政府依《兒少權法》進行安置,直到112年7月5日市府召開兒少家外安置評估決策會議,決議男童結束安置,同年月22日男童返家後。

市府雖依規定執行每月至少2次的追蹤訪視頻率,但生母屢採拖延;男童返家後至受虐死亡的3個月內,社工僅在案家租住旅館的1樓大廳當面見到男童2次,無法進入住處訪視,錯失保護契機。

另男童生父及生母曾因110年3月間對男童哥哥不當管教,各被裁處30小時強制性親職教育,2人分別遲至111年7月及8月才開始配合執行,市府原將2人完成親職教育時數作為返家準備目標,但2人皆未執行完畢,市府欠缺有效處置促2人完成親職教育,應予檢討改進。

112年9月12日家防中心等單位與生母討論後暫訂每2週到宅1次提供親職服務,不符合衛生福利部所建議每週1次的服務頻率,且之後生母藉詞拖延服務期程,該府僅不斷以電話聯繫請父母配合服務,最終該項服務還未及進入案家,男童就受虐死亡,因此要求該府應檢討改進,避免憾事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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