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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開到人行道上卻不用受罰?網友檢舉後反遭警回:民眾無檢舉權利 

火報記者 鄭伊恩 / 綜合報導

在台灣時常會有許多車輛在道路上明目張膽的違規,偶爾也會有熱心民眾向警方檢舉試圖將這些違規駕駛改邪歸正,不過近日卻有一名網友在網路上發文表示,自己的學弟將一部自己拍攝的違規駕駛影片向警方檢舉,內容主要是有一部車輛大辣辣地開在人行道上,但最後卻慘遭警方回函表示,此案不在民眾可舉發項目之內,讓原PO感到十分傻眼。 

近日在網路上出現一篇文章吸引網友熱烈討論,有一名網友發文表示自己的學弟向警方檢舉有違規駕駛車輛在行人道上行駛,並附上完整影片,檢舉道交處罰條例45條第一項第六款"駕車行駛人行道",結果卻遭到警方回函表示"不舉發,非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民眾可檢舉之項目"。 

讓原PO當場氣炸並感嘆道,台灣每年交通死一堆人不是沒理由的,原來在鬼島開車,開上人行道上不會被罰,同時對執法人員不熟悉法條還能站在第一線執罰感到驚訝,甚至之後一路寄信給分局長、局長、署長信箱都遭到踢皮球回函,文章一出立即引起網上熱議。 

有許多網友也紛紛表示很扯蛋在下方留言「鴿子素質不意外」、「鬼島交通真先進,開上人行道不罰」、「原來人行道是人車共用」、「不必去查」、「又是那個孫員警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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