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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強吻侵犯女超商店員 辯稱打噴嚏才留DNA

【記者爆料網/謝建成桃園報導】一名大樓社區男保全,覬覦社區超商的女店員美色,竟以關心之意,將她拐進保全室,違反對方意願下,強抱、搶吻女子 ,事後女子提告,臉上驗出保全的DNA,他竟辯稱是打噴嚏造成,但法官仍認定強制猥褻罪成立,判處10月徒刑。

桃園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被告顧姓男子2022年某日下午5時許,他值班時見到社區超商的女店員,獨自一人到垃圾區倒廚餘,他見有機可乘,要求女店員進到保全室內聊天,女店員沒有疑心進去,男子卻說想給予打氣並抱抱一下,女店員勉為其難答應給予抱一下。

不料,顧男卻抱了1分鐘多都未鬆手,女店員表示要回去工作,顧男開始撫摸女店員臀部,並親吻女子的右側臉頰1下,以此方式猥褻得逞。女店員被嚇得逃回超商,同事見女子神情驚恐,感覺是太不對勁,因此請女子先到休息室。

這時女店員突然崩潰大哭,向同事哭訴稍早發生的事情,同事趕緊聯繫女店員的母親,並陪同報警提告,警方也針對女店員的供述,採集相關證據,發現女店員的臉上留有顧男的DNA,因此檢方認定顧男有猥褻事實,檢方也因此對顧男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顧男強辯沒有對女子騷擾,但坦承有請女子進到保全室,當時他有打噴嚏,才會在女店員的臉上留下DNA,堅決否認對女子猥褻,但法官認為,顧男的供稱根本是為了卸責,且女子的心裡確實受到嚴重傷害。

因此,法官認定,顧男竟然為了一己私慾,利用對方的信任,對女被害人做出踰矩行為,且事後有狡辯否認,又未與女子達成和解,犯後態度嚴重不佳,因此處以上述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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